关于拟对党国毅同学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1文章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浏览:10

党国毅,学号:1732068013,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以及《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津工大[2018]259号)第七章第三十条规定:未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未达到毕业要求,同时未办理结业手续的,应予退学。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研究生教学和管理秩序,经学院研究,拟对党国毅同学作退学处理。因该生未返校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并对学院以QQ、微信、快递等方式发送的退学告知不予回应,现按有关规定,对党国毅同学拟作退学处理予以公示。此公示同时发至该生个人微信。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

如对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退学)告知书内容有异议,请予公示期内提出。联系人: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高老师,电话:022-83956942。公示期满,视为送达。

天津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