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立项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9文章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浏览:10

按照天津市教委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安排,启动我院2024年立项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日期:2024年12月12日(周四)

时间:14:00

地点:经管学院222室

二、检查形式

各项目组负责人以PPT5分钟)形式报告本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一般涵盖:目前已完成的主要工作、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后期的研究任务等内容。

接受专家质疑。答辩结束后,请专家组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开展讨论并出具中期检查审查意见。

三、材料提交

1.中期检查报告

请各项目认真填写《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并将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至相应平台,纸质版提交学院。

(1)国家级、市级大创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2月16日(周一)前,登录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211.81.31.19/),按系统要求,逐条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2)校级大创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2月16日(周一)前,登录工业大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bsgl.tiangong.edu.cn/aexp/),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并由指导教师和学院管理员审核完毕。

2. 答辩记录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记录表》(附件4)一式一份,提交学院。

四、注意事项

 1.中期检查报告请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可根据需要加页,要求层次分明, 内容准确。

 2.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进展或研究成果、计划调整情况等,须在报告中如实反映。

 3.对不按要求填报《中期检查报告》,或项目执行不力,或研究内容调整不当而影响项目顺利进展的,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4.由于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而引起的任何后果,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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