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现就清廉文明节俭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自觉,扛牢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安排,综合运用节日提示、廉政谈话等形式,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的传达学习,扛牢抓稳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二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要求,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群体,坚持从源头上防范、从责任上压实,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免疫力。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持纠树并举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集中传达学习“十严禁十不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级党组织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落细,结合新生入学、教学科研等工作,做好节前安全教育和纪律提醒。要多措并举加强清廉学校建设,用足用好各类廉洁文化资源,引领推动党员干部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之以恒净化校园政治生态。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二级单位纪委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紧盯“吃公款”、“吃家长”等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问题,防范隐形变异新动向,如电子红包、各类卡券、快递物流“隔空送礼”等。要通过联合检查、交叉互查、主动问询师生等方式强化风腐同查同治,让违规违纪者知痛知止。要加强请示报告,及时受理“四风”问题线索、上报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