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天津工业大学校级/市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文章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浏览:352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精神和《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工作进程,现启动2024年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级别

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级别包括校级、市级和国家级。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相关要求

1.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名学生参与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

2.项目完成期限分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根据情况可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3.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一旦发现将取消该项目,该项目的指导老师、参与学生今后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大创项目。教学单位应认真核查所申报项目,确保立项项目符合要求。

4.大创项目取得成果、发表论著时应标注“国家级(天津市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三、组织安排

1.学生申报

学院统一组织申报,每名学生参与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学生如果已参加往年大创项目,该项目2024年5月可以结题,本次可以再次申报参加1项,否则不得申报。

2.学院评审推荐

学院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院级评审工作,按照专家评审的成绩从高到低对各项目排序,且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推荐的项目经教务处审议通过后,认定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上传申报书(如果校外访问,须登录VPN后访问),并请指导教师审核通过。逾期未按要求申报或审核者,视为放弃申报。

3.学校评审

学校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天津市教委,由市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市级、国家级项目的评审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4年4月19日(周五)17:00前报送以下材料:

(1)《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在线编辑方式填写,具体链接请加QQ群(598824578)查看。

(2)《项目申报书》(附件3,按项目类型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管理平台”(http://bsgl.tiangong.edu.cn/aexp/)上传申报书,并请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大创操作手册(附件4)。

(3)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一份,项目全体成员、全体指导教师签字)报送至经管学院121室。

附件.zip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