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立项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9文章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浏览:10

按照天津市教委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安排,启动我校2021年立项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时间:5月11

地点:线上答辩,腾讯会议信息见群通知

二、检查形式

各项目组负责人以PPT(5分钟)形式报告本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一般涵盖:目前已完成的主要工作、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后期的研究任务等内容。

接受专家质疑。答辩结束后,请专家组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开展讨论并出具中期检查审查意见。

三、材料提交

1.中期检查报告

请各项目于2022年5月11日前,提交《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电子版按时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注:指导教师出具意见并签字。

2. 答辩记录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记录表》(附件4)一式一份。

3.电子材料

(1)国家级、市级大创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5月20日(周五)前,登录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211.81.31.19/),按系统要求,逐条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2)校级大创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5月20日(周五)前,登录工业大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bsgl.tiangong.edu.cn/aexp/),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四、注意事项

1.中期检查报告请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可根据需要加页,要求层次分明, 内容准确。

2.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进展或研究成果、计划调整情况等,须在报告中如实反映。

3.对不按要求填报《中期检查报告》,或项目执行不力,或研究内容调整不当而影响项目顺利进展的,中止拨款。

4.由于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电子版)而引起的任何后果,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中期检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