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文章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浏览:10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精神和《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工大[2017]261号)文件要求,按照工作进程,现启动2022年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级别

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级别包括校级、市级和国家级。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相关要求

1.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名学生参与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

2.项目完成期限分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根据情况可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3.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一旦发现将取消该项目,该项目的指导老师、参与学生今后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大创项目。教学单位将认真核查所申报项目,确保立项项目符合要求。

4.大创项目取得成果、发表论著时应标注“国家级(天津市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三、组织安排

1.学生申报

每名学生参与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学生如果已参加往年大创项目,该项目20225月可以结题,本次可以再次申报参加1项,否则不得申报。

2.教学单位评审、推荐

学院推荐的项目经教务处审议通过认定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24月7日11:00前登录“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上传申报书(如果校外访问,须登录VPN后访问),并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逾期未按要求申报或审核者,视为放弃申报。

3.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天津市教委,由市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市级、国家级项目的评审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24711:00前报送以下材料:

1)《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信息表-专业班级+姓名+学号+项目名称。

2)《项目申报书》(附件3,按项目类型填写,电子版。纸质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管理平台”(http://bsgl.tiangong.edu.cn/aexp/)上传申报书,并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大创操作手册(附件4)。电子版文件名格式:申报书-专业班级+姓名+学号+项目名称。

3)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一份。项目全体成员、全体指导教师签字。返校后提交至经管学院121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信息表与申报书电子版请同时以压缩包形式提交至https://workspace.jianguoyun.com/inbox/collect/1306f58c746743ada40f82df1b66f6c4/submit

如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学院创新教育办公室联系,经管学院大创QQ群:59882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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