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教委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安排,启动2020年立项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时间:2021年5月7日
地点:经管学院242室
参加人员包括:专家组成员、项目组全体成员、指导教师(务必出席)和答辩秘书。
二、检查形式
各项目组负责人以PPT(5分钟)形式报告本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一般涵盖:目前已完成的主要工作、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后期的研究任务等内容。
接受专家质疑。答辩结束后,请专家组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开展讨论并出具中期检查审查意见。
三、材料提交
1.中期检查报告
请于2021年5月7日提交《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一式五份)。
注:指导教师出具意见并签字。
2. 答辩记录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记录表》(附件4)一式一份。
3.电子材料
(1)国家级、市级大创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5月21日(周五)前,登录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211.81.31.19/),按系统要求,逐条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2)校级大创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5月21日(周五)前,登录工业大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bsgl.tiangong.edu.cn/aexp/),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四、注意事项
1.中期检查报告请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可根据需要加页,要求层次分明, 内容准确。
2.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进展或研究成果、计划调整情况等,须在报告中如实反映。
3.对不按要求填报《中期检查报告》,或项目执行不力,或研究内容调整不当而影响项目顺利进展的,中止拨款。
4.由于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电子版)而引起的任何后果,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