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申报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文章来源:经济学院浏览:2023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精神和《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工大[2017]261号)文件要求,按照工作进程,现启动2020年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级别

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级别包括校级、市级和国家级。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相关要求

1.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1项市级或国家级大创项目。

2. 项目完成期限分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根据情况可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3.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一旦发现将取消该项目,该项目的指导老师、参与学生今后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大创项目。教学单位应认真核查所申报项目,确保立项项目符合要求。

4.大创项目取得成果、发表论著时应标注“国家级(天津市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三、组织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审、排序,保证立项项目质量。

差额申报。学院统一组织学生申报和院级立项评审。

学校将根据学院推荐顺序,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校级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2020年校级大创项目,并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天津市教委,由市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市级、国家级项目的评审

2020年校级大创项目评审将采用线上评审的形式。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041011:00前登录“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上传申报书,并请指导教师审核通过;逾期未按要求申报或审核者,视为放弃申报。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041015:00前报送以下材料:

1)《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请在https://f.wps.cn/form-write/7tTuNMTw在线填写纸质版开学后补交(一份),报送至经管学院224

2)《项目申报书》(附件3,按项目类型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管理平台”(http://bsgl.tiangong.edu.cn/aexp/)上传申报书,并请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大创操作手册(附件4);

3)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一份,项目全体成员、全体指导教师签字,开学后补交)报送至经管学院224


天津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3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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