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7文章来源:经济学院浏览:57

各同学: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津工大[2016]7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金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2018年参加《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津工大[2016]71号)文件所规定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

2018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项目及竞赛奖励级别见附件1

二、奖励标准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学科竞赛奖励标准见附件2

三、工作流程

1.同一竞赛(作品)多次获奖按最高奖级申报。

2.获奖团队由队长申报,其他成员不能重复申报。

3.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或团队分别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个人)》(附件3)或《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团队)》(附件4),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习部李泽平,其中包括: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无误后返还学生。

4.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十五届“挑战杯”天津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2018年“创青春”浙大双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由获奖学生将相关材料交至校团委校园文化部(艺缘活动中心A512)。

5.学院初审后,将初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四、报送要求

请各同学于2019510(本周五)晚上7:00-9:00将以下材料交至经管学院A117学习部李泽平,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1.学生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个人)》(附件3)纸质版

3.《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团队)》(附件4)纸质版

4.《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金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

五、其他

1.申报的竞赛名称和级别必须准确无误,以获奖证书上的为准,参赛时间需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

2.此次学科竞赛奖励只认定附件1中的竞赛项目,附件1中标红的国家级竞赛若有同学在该竞赛中参加地区分赛取得名次的可以申报省部级荣誉;

3.团队参赛的,只需队长申报,队员无需重复申报;

4.部分未拿到获奖证书的,需要提供相关竞赛的获奖证明,可以是网络公示截图也可以是竞赛组委会出具的官方证明;

5.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只奖励证书上标有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同学,且按照省部级奖励。

6.学院审核过程中发现获奖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资格,不再予以认定和奖励。

 

联系人: 李泽平,联系方式:13001367835

 

附件:

12018年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级别认定表

2、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学科竞赛奖励标准

3、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个人)

4、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团队)

5、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金汇总表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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