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重修、重考现场办理时间安排在2018年3月30日(第四周周五)上午8:30-11:30进行。请按照自己所需办理事项打印出相应表格后到经济学院教学办314办理。
各种情况所需填写表格如下:
一、重考。必修课、限选课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已经办理过重考同学无资格再次办理重考(降级、退学试读学生单独咨询教学办)。
填写重考学生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重修。实习、课程设计、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及各种实践环节、形式与政策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填写课程重修学生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转专业学生,补选大一应补修课程。(已交申请同学不用再次提交)
填写转专业补退选学生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学籍异动学生。
1.异动后年级应修读课程中,已修并及格课程退选。
填写异动后退选学生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如已自行退选,不用填写。
2.修读异动后年级课程。填写异动后重修学生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
3.选高办理。填写选高学生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
4. 没学期正选+选高必修、限选课学分不能超过25学分。
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表均要求一式两份。
2.学生课表已张贴在教学办门口公告栏,本学期课程信息(课程名、课程号、开课班级、课序号)可自行查询。
3.选择课程时,除重考需填写课程名和课程号外,其他情况均应写明课程名、课程号、课序号,如填写错误,将无法选到相应班级。
4.请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应表格并打印出来,交教学办老师负责录入。
5.请按照规定时间上交表格,逾期将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