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经济学院实践学分申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29文章来源:经济学院浏览:546

1.此次申报为网上申报,请仔细阅读报名流程。网上未申报或申报项目错误,一律不受理。

附件:实践学分网上报名流程.ppt

2.201710月实践学分认定说明:
 1)
认定的实践学分需在20174-20179月完成,且未获得实践学分的项目
 2)
选择标明(201710月)经济学院的项目在网上进行报名。
 3)
网上报名后,下载下列项目对应表格填写。
 4)
网上报名时间:930日到1012日。

材料提交时间:1013日上午830-11:30将实践学分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交经济学院教学办公室314

3.特别说明:
 1)
由于201420152016级毕业要求至少有4个学分的课外实践学分,请各位同学抓紧学分申请的工作。毕业前如无法达到4个学分,将不能获得毕业证、学位证,请注意。
 2)
超过4个学分的部分,2014级可以替代全校任选课学分(最多可替代6学分全校任选课)。20152016级 不可以替代
 3)
由于实践学分按照项目组织单位进行学分的给予(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校团委负责录入。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由外语学院负责录入。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由理学院负责录入。天津工业大学四杯竞赛由校团委负责录入。)而不是按照学生所在的学院进行给予,因此学院只负责标明(201710月)经济学院的项目申请。

4.具体可申请实践学分项目及所需提交材料:

实践活动名称

所需资料

企业实习

1.天津工业大学实习生实习推荐表(单位盖章)

2.实践活动学分评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个人实习总结(1500字)

六级考试

20176月首次通过425分以上,网上实践学分系统报名即可,学院审核给予相应分数,无需交表

计算机等级考试

1.提交成绩单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2.实践活动学分评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专业技能证书

1.提交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2.实践活动学分评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专业学科竞赛获奖

1.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2.实践活动学分评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发表学术论文

1发表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原件携带备查

2.实践活动学分评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参加学术讲座、论坛等科研活动

1.经济学院组织的讲座、论坛参加学生名单

2.实践活动学分评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学习报告(1500字)

本科生招募计划课题

1.本科生科研项目招募计划学生工作情况表(指导教师签字)

2.实践活动学分评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4.以往有部分同学成绩未认定的原因如下:
 1
)未在网上进行申报,
 2
)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以企业实习实践申请学分的未提交实习单位鉴定原件,
 4
)申报的学分不是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的。

经济学院

2017.9.29


附件1:学生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评定申请表.doc

附件2:天津工业大学实习生实习推荐表.doc

附件3: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招募计划学生工作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