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和市教委的统一部署,我校由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共同举办天津工业大学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天津赛区选拔赛。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更中国。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为全球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高等教育感召力。
——更国际。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客,融入经济双循环创新浪潮,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高等教育影响力。
——更教育。建设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实践平台,提升青年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造精神,展现高等教育塑造力。
——更全面。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引领力。
——更创新。优化竞赛形式与内容,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助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创造力。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内容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3.同期活动。即“慧秀中外”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慧智创业”民族品牌主理人面对面、“慧展华彩”历届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慧治创新”全球乡村振兴智慧化高端论坛、“慧云闪耀”全球数字化教育云上峰会、“慧聚未来”国际青年学者前沿思辨会。
五、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六、高教主赛道方案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4月16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4月1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1年4月1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1年4月1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5. 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1年4月1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四)奖项设置
1.本赛道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中国大陆参赛项目设金奖150个、银奖350个、铜奖1000个,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设金奖5个、银奖15个、铜奖另定,国际参赛项目设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350个。
2.本赛道设置最佳带动就业奖、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等若干单项奖。
3.本赛道设置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与职教赛道合并计算)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如参加大赛,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2021年4月1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2021年4月16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奖项设置
设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银奖、铜奖;设置“乡村振兴奖”、“社区治理奖”、“筑梦小康奖”等若干单项奖,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以及城乡社区治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获奖数量的比例具体按参赛队伍数量和质量适当设置,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或奖牌。
八、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即日起-2021年6月2日)。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报名系统已开放。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pilcchina.org),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校赛 (2021年6月2日-6月20日)
校赛(不包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由校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项目进行评审,评出校内一、二、三等奖,并遴选出优秀项目参加天津赛区比赛。
校赛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优秀的项目推荐参加天津市市赛。
3.天津市市赛(2021年6月下旬—8月下旬)。
天津市市赛拟定于6月下旬启动,分为市级初赛、决赛和争霸赛(不包国际参赛项目)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总决赛(2021年10月下旬)。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高校集体奖、省市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等。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总决赛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
大赛组委会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教育部大学生就业服务网(新职业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人才招聘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各地可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
九、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请见附件。
十、参赛项目数量要求
1.校赛主赛道参赛项目数量:各教学单位报名参加校赛的项目数量要求见附件(含创业类项目数和研究生参赛项目数要求)。
2.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要求各单位所有报名参加“新时代·实践行”主题实践活动的团队均需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比赛,否则不能参加“新时代·实践行”后期评审。
3.国际参赛项目的推荐遴选工作另行安排。
十一、报名与材料提交
1.各参赛团队请于2021年6月2日24:00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并按要求提交项目计划书(PDF版,大小不超过30M,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融资证明、专利证书以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同学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网址cy.ncss.cn)下载《学生操作手册》和《大赛常见问题》。
2. 请各主赛道参赛团队(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另行通知)于2021年6月2日10:00前,向所在教学单位负责教师(信息见附件)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材料:《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工业大学初赛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一份),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至教学单位负责教师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请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教学单位负责教师邮箱。
意组中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以及师生共创组的团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十二、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及说明
校内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择优推荐参加天津市市赛和全国总决赛。
(二)奖励政策
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教师指导大赛获奖及获奖学生、参赛学生予以学分等认定与相关奖励。
市教委文件规定:
对于获得国赛金奖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市教委将认定为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创业特等奖,并给予一万元奖金。鼓励高校对在校学生获奖的奖励高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奖项待遇,在奖学金评定及各类评奖评优活动中给予倾斜。
鼓励各高校对获得国赛金奖的竞赛项目第一指导老师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资格,对获得国赛银奖的竞赛项目第一指导老师破格晋升副高级职称资格。
学校应根据教师指导大赛获奖情况,对指导教师予以相应的教学工作量认定。获得国赛金奖、银奖的竞赛项目在职称评定、岗位评聘、评奖评优、考核评价和工作量计算等方面按获得天津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对待。国赛铜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评聘、评奖评优、考核评价和工作量计算等方面等同于主持完成1项市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
四、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117013362,请有意参赛的老师和同学申请加入,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刘荣娟 电话:83955242(主赛道本科生部分)
张晓沛 电话:83955021(主赛道研究生部分)
布 和 电话:83595659(主赛道港澳台地区及国际参赛项目部分)
李洪申 电话:8395514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2日为大赛报名时间,请有意申报项目抓紧时间。